19歲三枚奧運金牌得主全紅嬋,因長期遭受有組織網暴選擇報警維權,這一消息迅速點燃全網輿論,不少人都沒想到,站在世界領獎臺頂端小將,居然要在賽場外應對這樣惡毒的攻擊。

2026年4月8日,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和廣東省二沙體育訓練中心聯合釋出宣告,已經正式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官方明確表態,無論涉事人員是什麼身份,一經查實就會依法嚴懲,絕不姑息,事件正式進入司法調查程式。


涉案核心是一個有282名成員網路群組,從2022年開始便系統性針對全紅嬋發起攻擊,群內甚至公開允許侮辱性言論,攻擊者拿她青春期正常發育做文章,還汙衊她炫富、不務正業,甚至侵犯其家人隱私,手段十分惡劣。
針對網傳跳水界內部人士參與網暴群組的說法,官方明確只要涉案就會一查到底,不會因身份網開一面,從已經曝光的權威資訊看,群成員中確實有現役運動員、裁判和體育領域媒體從業者。
過去兩年間,國內公開通報體壇運動員遭受有組織網暴案例已有至少五起,從知名老將到新生代選手,不少人都曾被惡意攻擊,畸形飯圈文化不斷滲透專業體育領域,靠著拉踩挑撥制造矛盾,已經對不少專案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此前國內處理運動員網暴事件,大多停留在輿情回應層面,很少會主動推動進入司法程序,這次官方主動配合報案,打破了過去息事寧人的處理慣性,也給所有潛在施暴者敲響警鍾。
這次事件能引發大規模輿論關注,除了全紅嬋本身國民好感度,更核心的原因是施暴者不乏體育行業內部人員,本該是同行人,卻躲在暗處組織惡意攻擊,這種行為徹底突破大眾的心理底線。
從法律層面來說,長期有組織侮辱誹謗已經觸碰法律紅線,情節嚴重的組織者,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此次官方報案,不光是為全紅嬋維權,更是給整個行業明確了態度,網路絕對不是法外之地。
這件事也讓大眾看到,運動員需要的不光是訓練保障,更需要面對網路暴力時的法律支撐和保護,只有建立起完善保護機制,才能讓運動員安心專注于賽場,讓競技體育迴歸本身。

這類針對頂尖運動員的有組織網暴,有著清晰完整運作分工,組織者先在私密群組統一抹黑話術,加工斷章取義的不實素材,再組織群成員到各大公開平臺帶節奏擴散。
很多抹黑內容還會被二次加工成短影片、梗圖,推送給普通用戶帶動情緒,很快直接能形成鋪天蓋地負面輿論,完成跨平臺的傳播造勢。
飯圈文化入侵專業體育領域,是一個逐步滲透的過程,最早只是部分粉絲為抬高自家選手,拉踩同場競技對手,慢慢演變出定點攻擊特定選手的職業化黑粉組織。
對常年封閉訓練的運動員來說,維權本身就面臨不少現實阻礙,他們很少有時間精力全程跟進案件,施暴者又多用匿名賬號,固定證據和鎖定身份的流程復雜,維權成本很高。

不少遭受網暴的運動員,哪怕下定決心站出來維權,也會遭到施暴者更瘋狂的報復,很多同行和業內人士怕惹麻煩上身,不願站出來表態發聲,這種沉默變相縱容了網暴行為。
很長一段時間裡,不少業內人預設網暴是運動員成名必須承受的「副產品」,這種錯誤認知讓很多惡性攻擊沒被及時制止,慢慢養出了一批靠攻擊運動員牟利的黑色組織。
這種有組織網暴不光會摧毀運動員個人心理防線,打亂日常訓練節奏,還會汙染整個體育行業的風氣,原本專注于競技比拼的賽場,被飯圈拉踩爭鬥汙染,完全背離體育競技本身的初心。
這起事件之所以能引發大眾強烈共鳴,就是因為它戳破行業裡一直遮掩沉痾頑疾,只有正視這些隱性問題,從根源清理不良風氣,才能真正護住運動員的合法權益。

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針對網路暴力的界定和處罰已經有了清晰明確規則,2024年8月起施行的《網路暴力資訊治理規定》,明確將侮辱謾罵、造謠誹謗歸為網暴,細化對應處罰標準。
2020年正式透過的民法典,把人格權獨立成編,進一步擴大了人格權益的保護范圍,運動員的藝名、具有辨識度肖像都納入保護,也取消了肖像侵權必須以營利為目的的前提。
過往也有應用法律打擊運動員網暴成熟案例,此前陳夢遭受網暴事件中,警方便依法刑拘一名惡意編造資訊施暴者,體現了法律對網暴的精準打擊力度。
很長一段時間裡,國內對運動員保障大多集中在訓練、醫療等實體層面,網路人格權益保護的配套機制還不夠完善,不少運動員缺乏專業法律支援,維權時要付出很高的時間和精力成本。

想要構建長效的運動員網暴保護機制,首先要補上前置干預這關鍵一環,體育管理部門可以為專業隊伍配備專屬法務人員,提前協助固定證據、對接司法,降低運動員維權門檻。
針對業內人員參與網暴的情況,行業內部也需要出臺明確的處罰規則,只要查實參與不良行為,除了承擔法律責任,還要追加行業內部處罰,不能給施暴者留下身份避責空間。
這次全紅嬋事件中官方主動推動司法介入,已經為整個行業立下了明確標桿,只有把法律保護落到實處,才能讓運動員安心備戰,讓競技體育重回比拼實力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