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于朦朧的母親通過于朦朧工作室賬號,就大家關注的演員于朦朧墜樓事件發布聲明。聲明顯示:于朦朧因飲酒意外墜樓,公安機關已將調查情況通報家屬,后事已處理完。
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公安機關不向社會公開說明案件的細節?為什麼警方至今沒有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
對此,北京市海勤律師事務所李士強律師對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表示,公安機關執法過程中往往會涉及國家秘密、也可能涉及公開即可能妨害正常執法活動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執法信息,同時,還要處理好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因此,公安機關對執法信息的公開有嚴格的規定。
通常情況下,案件的細節會涉及個人隱私、偵察秘密等,屬于不宜公開的信息。對于案件的調查處理結果,按照相關規定,公安機關通常只通知給特定的當事人。
當然,如果案件屬于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案件,則公安機關也有義務將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從于朦朧媽媽的聲明看,公安機關已經將調查結果通知給了特定當事人(近親屬),可見,案件的調查已經結束,至于公安機關是否會就此事向社會通報,還要看公安機關的綜合考量。
從刑偵專業角度看,自主墜樓和刑事案件的案發現場有很大的區別,專業人員并不難判斷,社會公眾應當相信公安機關的專業能力,出于對死者及死者家屬的尊重,停止各種無根據的猜測,讓死者家屬盡快回歸正常生活。